为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和督促官兵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2月21日,临沂支队结合全市消防部队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市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十项规定》,在全市消防部队内认真组织实施。规定全文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军政主官是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年要采取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等形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支队每季度、大队每月、中队每周专题召开一次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分析会,研判安全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二是严格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和使用制度,建立并落实车辆管理使用安全责任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拆移、换挂、涂改、伪造、挪用车辆牌(证),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开“霸王车”“赌气车”,严禁酒驾醉驾及闯红灯走逆行,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门前乱停放军车和公务车辆,严禁在车辆后备箱内放烟酒等物品;所有车辆要全部安装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支队行政值班员每日不定时对车辆定位、查询、登记,并作为交接班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训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干部带队训练、设立安全员制度,训练设施专人管理,训练前认真检查训练器材,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员不得少于2人,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中队每天、大队每月进行一次战备检查,大队每季度、中队每月进行一次战备教育,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特殊情况,大、中队必须组织战备检查;外出训练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训练现场要派人实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要遵守群众纪律,不得与群众争吵,打架斗殴。
四是加强岗哨警戒管理。中队设置营区门禁,24小时哨兵站岗,实行双岗制度,配齐配强警备器材,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在营区大门、训练场、车库、营房走廊、通信室等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可视化”管理和远程监控力度;中队要确保一名主官和50%的干部在位,外出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5%,未经大、中队领导同意不得留客人在营区住宿。
五是加强作战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作战安全要则及施救程序,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战斗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个人安全防护装备,严禁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禁止擅自行动、个人独自行动;进入危险区前,必须认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严格进行安全侦检,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入危险区,严格作战安全登记。
六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狠抓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及时处理舆情事件;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宣传、主流媒体等部门联系,对重大涉消负面新闻,要做到快速核查、处理、通报;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舆情源头防控,严禁官兵在网络上发布带有军装、军车或显示军人身份的信息,严禁发布有损消防部队形象和涉密的言论;狠抓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严格消防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禁官兵擅自开通个人博客、微博、QQ说说等。
七是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禁“一机两用”,加强存储有涉密信息移动介质管理;严禁私设、私改IP地址,严禁擅自处理计算机泄漏局域网信息;严禁制作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严禁利用公安局域网进行休闲娱乐活动;严禁不安装防杀毒软件上公安局域网;所有上公安网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定人、定位、定则。
八是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提倡学习,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道德情操;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按照比例,并携带手机定位系统,确保通信畅通;中队干部要于每日22时至24时、0时至5时段间进行查岗,次日8时向支队上报巡岗信息;严禁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到歌舞厅、游戏厅、卡拉OK厅、夜总会、酒吧、桑拿洗浴、茶楼等场所消费;禁止登陆含有色情、暴力、赌博、邪教等违法内容的网页和网络游戏;禁止收藏、传阅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邪教宣传品,禁止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宗派活动。
九是强化安全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创新督查检查方式,成立专门督查机构,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明确督查内容,督促整改落实;严格实施刚性问责,做到安全事故零容忍,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所有督查人员一律在中队就餐,严禁向督查人员赠送烟、酒及土特产等物品。
十是严格安全激励奖惩。全市消防部队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安全工作制度,建立正规的安全工作秩序;严格坚持事故报告统计制度,严禁隐情不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每年评选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干部晋职晋衔考核成绩。
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临沂支队党委班子对全市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对于巩固和提高临沂消防部队战斗力,保障队伍高度稳定将起到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