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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召开《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消防装备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评审会

2012-05-03 人评论 次浏览

根据公安部《关于部机关贯彻实施〈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贯彻落实《规划》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部消防局于4月下旬组成了装备处牵头,防火监督处、信息通信处、宣传处配合,抽调部分总队的消防装备专家参加的《规划》消防装备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编写组。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装备建设情况、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消防装备建设需求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灭火救援装备配备、消防监督装备配备、消防信息化装备建设、灭火救援高技术装备研发等4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送审稿)。根据部装备财务局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自评的要求, 4月27日,部消防局组织装备处、防火监督处、信息通信处、宣传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北京、河南、广东等总队的消防装备专家,对《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消防装备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了评审。部消防局杨建民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装备处、防火监督处、信息通信处、宣传处分别介绍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编写情况。评审专家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逐项进行了评审,一致认为,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与“十二五”期间公安消防部队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需求相适应,按照推动消防装备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经费预算,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也符合部装备财务局提出的编写要求。同时,评审专家也提出了在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中加入加强公安派出所防火监督装备配备、加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强信息中心、指挥中心装备建设等内容的意见。

杨建民副局长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编写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贯彻落实《规划》对于推进消防装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编写重点项目任务书是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和编写人员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部机关的统一部署,从公安消防部队现实斗争需要出发,着眼“十二五”期间消防装备建设发展,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编写工作,提出贯彻落实《规划》、推动消防装备建设的具体思路。二是要组织对评审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修改工作,及时报送部装备财务局。三是要按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制定检查考评办法,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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